日前,记者从烟台市农业局了解到,针对烟台苹果本地竞争混乱、外来遭受严重冲击的现状,烟台市苹果协会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报了“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目前正处于公示阶段。
据悉,自2003年烟台苹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全市已有25家企业申请取得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为使烟台苹果得到更好的保护,针对近几年烟台苹果本地竞争混乱、外来遭受严重冲击的现状,2007年5月,烟台市苹果协会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报了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待该产地证明商标生效后,烟台市苹果将统一使用“烟台苹果”标志,烟台苹果品牌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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