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康县科技局和食用菌中心历时两年申报注册的康县黑木耳证明商标,经康县科技局和工商局协调,由康县黑木耳证明商标权利人食用菌开发中心与康县兴源土特产公司、信康公司正式签约,投入使用。
康县黑木耳质量好,市场份额高,近年来,部分奸商图一时之利,偷机钻营,掺杂使假,给康县黑木耳声誉造成损失。为了从根源上杜绝以劣充优的现象,使用康县黑木耳证明商标专用标志,以保护康县黑木耳的品质,增加耳农收入。
签约后,促使康县黑木耳证明商标使用走向正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同时,将严格执行康县黑木耳产品标准,使更多的农户、商户受益,为康县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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