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龙井是汉族传统名茶,属于绿茶中的一种,中国十大名茶之一,近年来屡遭侵权。近日,西湖龙井来无锡打假第一案在该市滨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商标所有人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状告一家大型外资超市未获商标使用授权却销售西湖龙井茶和包装盒,涉嫌商标侵权,索赔16万元。
西湖龙井打假潮在全国各大城市陆续掀起,目前仅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就已立案8起,无锡一些大型超市和个体茶叶店先后被告上法庭。
据了解,西湖龙井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有产地在杭州市西湖区的龙井茶叶,才可使用该商标。未经他人许可,擅用他人商标属侵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中细软呼吁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以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一条光明大道。同时,中细软还呼吁消费者,要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商标侵权的不法行为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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