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惩处力度在不断加强,查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日前,海南省昌江县工商局积极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1宗假冒“白沙牌”绿茶商标侵权案。
执法人员对该商行检查时,发现其货架上摆放17包未标注防伪标签的涉嫌假冒“白沙牌”绿茶。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因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合同》及商品的合法证明,昌江县工商局根据及自有裁量权理由,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给予没收17包侵权的“白沙牌”绿茶,罚款4000元的处罚。
如果经营者为赚取利润,铤而走险,知法犯法,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环境,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中细软呼吁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应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商标侵权的不法行为抗争到底。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