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吵得比较火的就要数京东阿里撕扯的“双十一”商标战,那商标的使用到底有没有限制?如果商标注册后妨碍到了公共利益,想把公共的东西变为独家所有,这就存在问题。不能禁止他人合理使用。“双十一”购物节确实由阿里巴巴首创,并逐渐形成了一个传统,但“11月11日”并非因为阿里巴巴的使用而产生。这个日期作为一个公共资源,并非独家资源,尽管商标注册获得通过,但在使用中也不是无限的。比如说,商家如果想告诉公众,自己在“双十一”这一天有这样一个促销的活动,这是正当的权利。
对此,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翔表示,尽管阿里对于“双十一”文字标识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获得了商标局的核准,但这并不意味着阿里在其通告中所认为的“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由于“双十一”的表述,在字面含义上可以指代“11月11日”的特定日期,如果他人是在描述或说明特定时间的含义上使用该表述,并且该使用不会造成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的可能性,那么阿里是无权禁止他人对“双十一”标识或表述的这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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