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焦某从安徽省到新疆库尔勒市打工,为了快速“致富”,他不惜“走捷径”,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涉嫌销售假冒机油、防冻液、齿轮油等,从中渔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009年至2013年8月14日期间,焦某从乌鲁木齐刘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大量昆仑牌、长城牌、美孚牌、蓝星牌、壳牌、重汽、潍柴动力等注册商标机油、齿轮油、防冻液的假冒商标、空桶和包装箱等原料,在阿瓦提农场的厂房内将购买的散装机油、防冻液灌装进购买的空桶内,粘贴上假冒昆仑牌、长城牌等上述知名品牌的商标进行低价销售,共计销售价值50300元的假冒机油、防冻液、齿轮油。
2013年8月14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阿瓦提农场厂房、龙山库房内廉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于是分别来到这两处场所,现场查获未销售的价值63467元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准备使用的知名品牌空桶10226个、知名商标20452张和产品合格证、包装箱等。经过鉴定,民警暂扣的众多知名品牌的机油、防冻液、齿轮油等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期间,焦某的亲属将已销售所得赃款50300元全部退缴。
焦某交代,起初他生产的假冒知名注册商品都是找人设计,仿造知名商标的样子编的,他认为只要名字、图案和注册商标编号不一样,就算不上侵权。他这样做就是想多挣点钱,因为这些仿造知名商标的机油、防冻液、齿轮油在市场上比较好卖。2009年下半年,乌鲁木齐一位姓郭的男子给他介绍了刘某,称刘某会做假冒知名注册商品,如若能联系上刘某,绝对能挣上大钱。于是,他就给刘某打电话联系“业务”,并从刘某处购买了昆仑牌、长城牌、美孚牌、蓝星牌、壳牌、重汽、潍柴动力等知名品牌商标、空桶和包装箱等,与妻子先后汇给刘某19.05万元,开始大量生产假冒知名机油、防冻液、齿轮油等,并将这些假冒的产品销售到和静、焉耆等地的农机配件店、维修部、修理厂等处非法获利。
2013年8月16日,焦某被库尔勒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过公安机关大量调查取证,近日,焦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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