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傍名牌的现象时有发生。将假冒“海螺型材”的标牌和保护膜贴在普通的塑钢产品上,让它摇身一变成为知名品牌欺骗消费者。因涉嫌商标侵权,9月15日,当事人张某接到了市工商局5万元的罚单。
7月3日上午,东岳工商所接群众举报后,在艳湖花园小区旁边一废弃工棚内查获一涉嫌销售假冒品牌塑钢窝点。经现场调查,工棚内堆着40余吨塑钢型材。
据当事人张某交代,自己使用该仓库存放的假冒“海螺型材”塑钢生产塑钢门窗成品,成品销售价80元/平方米,每月销售量大约800平方米,主要销往门窗经营户,使用量约10%。但当事人提供不了任何有关海螺型材进货票据和销售票据,据张某的解释,市场销售商不会给假冒海螺型材的产品开具海螺型材销售单。
因当事人销售、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螺型材的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9月15日,市工商局依法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做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中细软呼吁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积极维权,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一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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