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小编了解,海东市乐都区工商局查处一起海志电池商标侵权案。
今年7月8日,乐都区工商局接到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伍先生的举报电话称,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采购的104只HZB2-300型号海志蓄电池,系假冒伪劣产品。
接到举报后,乐都区工商局经查,2013年3月,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技术协议,要求采购美国海志蓄电池。今年6月,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发来的货。同月,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咨询产品相关性能时,得知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没有销售该批次蓄电池。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提供给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该批次蓄电池的图片,经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鉴定确认,图片上HYB的海志蓄电池确实不是海志电池(惠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美国海志蓄电池。
经取证,乐都区工商局确认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给青海康泰铸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型号为HZB2-300的104只海志蓄电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金额达21.48万元。
因此案案值超过5万元,达到了案件移送规定。
目前,案件已移交乐都区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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