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和朱某夫妻俩是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的湖南总代理,因正规渠道进货价格太高,夫妻俩制作了部分假冒商标标识,并找小作坊将其缝在无商标标识的服装上,当做正品出售。2014年8月4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朱某和贾某提起公诉。据了解,截至被查获之日,朱某和贾某夫妇二人销售假冒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的服饰共获利6万元。
2009年下半年,朱某拿到了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的湖南总代理资格,签订了《经销协议》,并交纳了1万5千元押金。经营了一段时间后,朱某认为利润实在是太低了。“夹克只能赚30元一件,休闲裤只能赚20元一条。成本太高,利润太低,基本很难赚到钱。”
2013年7、8月左右,两人决定自己找厂家生产服装再贴上该品牌商标。贾某说,她在广州找人制作了大约4400套假商标标识。朱某则从浙江温州、北京、福建石狮等地的一些服装生产厂家购进无商标标识的服装,然后再找小作坊把假冒商标缝上,当作正品出售。
“每条休闲裤的成本少了30元,每件夹克的成本少了65元。成本低了,销售价格也可以降一部分,这样我们的生意就好多了。”朱某说,假商标上的内容是按照真商标上的内容复制的,再加上他店里也有正品,所以一般人分辨不了真假。
2013年11月,红豆集团打假办的工作人员方某和同事来到株洲例行检查。在朱某的店内发现疑似假冒商标的服装,购买回公司检测后发现,该商标图形与红豆集团某下属品牌商标相同,但不是该公司商标厂生产的商标,该服装也不是该公司生产。12月12日,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公安机关民警在朱某的门面和仓库内当场查获各类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1550套,服装总价值为27万余元。
“最简单的辨认方式就是看吊牌,红豆集团的衣服出厂前每件衣服的吊牌上都已贴上防伪标识。凡是吊牌上没有贴上防伪标识的,一律都是假冒的。”红豆集团打假办的工作人员提醒,购买服饰时一定要仔细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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