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余姚人何某在香港参加展销会,结识了合作伙伴关某,两人合股在余姚开厂。几年后,两人合作破裂,关某留下一堆商标,何某便贴商标牟利,没想到,近日,他因此惹上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纠纷。
合伙人遗留的材料
关某是广西人,曾是广西一家工量具企业的技术员。离开广西“老东家”后,关某带着计量工具的技术,跟何某合作开厂,合股成立了一家工量具公司。
经营了几年,厂里的生意还不错。可在2012年12月,何某发现,公司库存总是无缘无故减少,联想到厂里有合伙人关某的亲戚,他怀疑是对方亲戚偷产品。思虑一番后,何某找到关某商量,想调换仓库保管员。
没想到,何某的提议惹得关某很不愉快,两人起了争执。接着,关某带着所有的技术和数据资料离开了。
合伙人的突然离开,让何某始料未及。几个月后,他在整理关某曾经住过的宿舍时,发现大量现成的材料,都是印有广西某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的外包装、刻度膜、罩壳及有关电子数显卡尺的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商机”惹官司
这些不就是数显卡尺的配套材料吗?何某在网上查询,发现真的有人在网上销售这个品牌的数显卡尺,而且价格不低,每把要100多元。
因为合伙人的突然离职,还带走了相关技术资料,何某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很大影响。看到关某宿舍内的这些材料,何某想,只要把这些包装、商标用到自己公司生产的卡尺上,不就可以借“广西某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做生意了吗?
果然,这样贴商标,何某的生意又有了起色。
可好景不长,2013年7月15日,正当何某的员工加急装配时,公安民警来到工厂将其抓获,并且在何某厂房内查封1.4万多把贴有广西某“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的数显卡尺,总价值达到了14万余元。
假冒注册商标,获刑
原来,关某正是广西某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离职的技术员,该企业为防止自家技术被单位离职员工窃用,就委托相关人员对关某进入余姚的这家工量具有限公司后的行为收集证据,一旦发现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就进行举报。
何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将这些商标贴在自家的产品上,这种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市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余姚的这家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7.5万元;何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7.5万元。
小编延伸: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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