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新《商标法》正式施行以来,鄢陵县工商局采取三项举措规范“驰名商标”使用行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宣传培训。在系统内部开展新法学习培训的同时,通过电视飞播、政务微博、市场巡查、企业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商标法》实施后,驰名商标禁止用于商业宣传的规定,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新规的知晓率,警示企业主动适应新形势,规范“驰名商标”使用行为。
加强行政指导。召集辖区大型商场、拥有驰名商标企业等进行培训座谈,督促其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广告审查义务,对照新法规定,对商品包装、标识、广告进行自查自纠。对辖区门头招牌、户外广告“驰名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预先下达行政指导书,提出整改意见,帮助经营者整改到位。
加强市场巡查。自5月1日起,以大型商场、超市、家居建材市场和金银首饰、眼镜店等“驰名商标”使用较频繁的场所为重点对象,开展“驰名商标”专项执法,加强市场巡查,对首次发现商标不规范使用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努力通过个案的查处,发挥其以点带面的效果,警戒整个行业切实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商标使用。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36余人次,举办学习新《商标法》培训座谈3次,下发行政指导3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2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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