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疏忽大意商标差点作废。2001年5月11日,太和县三堂镇经营户李立,核准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04年1月14日以“太和县德兴贸易经营部”为注册人,注册了“小康村”商标,注册有效期到2014年1月13日止。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年检换证,营业执照已过期作废,目前商标也已进入宽展期,面临着作废。
李立十分着急。为了能让商标续展,他于2014年4月22日新注册了“太和县德兴百货经营部”,但由于新营业执照与原商标注册人名称不相同,商标不能续展。于是,他恳请市场监管局帮助他解决这一问题。
工作人员请示后,由行审注册服务大厅受理,经营者新办营业执照“太和县德兴百货经营部”名称核准变更为“太和县德兴贸易经营部”,“小康村”商标随即顺利办理了续展手续。
太和县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多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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