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黄龙核桃”和“轩辕”两商标,分别被省政府给予120万和100万人民币奖励。
去年5月以来,市工商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按照“品牌就是质量、效益、旗帜,品牌就是影响力、竞争力、生产力”的工作理念,突出职能优势,积极利用延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教育资源优势,创建延安品牌、发展延安品牌。
该局通过组织开展以商标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品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培育重点,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积极挖潜振兴传统老品牌,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了政府指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协会)操作、社会参与的全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机制,使延安市中国驰名商标创建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去年12月27日和今年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认定黄龙县核桃开发管理局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1类核桃商品上的“黄龙核桃”注册商标、陕西轩辕圣地酒业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3类白酒商品上的“轩辕”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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