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就就忽视了对商标的保护,有的可能不是全类注册,最终导致自己的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
13年前,在山东开川菜馆的重庆人冯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阅江楼”商标,涉及类别主要是餐饮和住宿。当年,南京阅江楼管理部门通过现代快报,呼吁本地餐饮企业“保卫阅江楼”。他作为阅江楼商标餐饮类的合法持有人,希望与南京本地企业合作,把这个商标好好用起来。
手持“阅江楼”商标,重庆小老板想在南京开酒店
冯印注册的商标,是一个火锅标志,下面印着“阅江楼”3个字。他说,当时这样设计,是为了准备回到重庆老家,开火锅店用。但是,从2002年注册下来这个商标至今,他一直都在山东开川菜馆。因为“无江可阅”,他只是将“阅江楼”商标印在餐具包装上。
“这么大气的名字,加上南京的阅江楼景区那么有名,我感觉,这个商标用在南京最合适了。”不过,冯印称,13年前想到把“阅江楼”注册商标时,并不知道南京有这个景点。那时候,已在山东做了6年餐饮生意的他,印象中只有位于重庆万州区长江边上的“阅江楼大酒店”。
冯印说,因为三峡建设,这家有名的大酒店被拆除。他查询发现“阅江楼”没注册商标后,便于2001年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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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冯印和苏州一位朋友闲聊时,谈到“阅江楼”商标一事。对方一听,相当兴奋。“他劝我在南京找个老板一起做餐饮生意。凭着阅江楼的名声,不愁没人气。”于是,冯印决定向现代快报求助。
阅江楼回应:
我们主打旅游,餐饮类商标没有什么影响
南京阅江楼风景区管委会相关人士表示,“阅江楼”已被好多个人和企业注册,只是类别不同。“我们就与自身业务关联性高的类别,选择性地注册商标。目前,主要是在商标许可范围内,进行旅游商品的开发,比如带着‘阅江楼’logo的茶杯、扇子等。”
该人士称,一直以来,阅江楼主打的是景区旅游,并没有涉及餐饮业务,也没这方面的打算。所以,目前来说,冯印的“阅江楼”商标,并不会对阅江楼景区的生产经营造成什么影响。
其实,除了阅江楼,南京的玄武湖、莫愁湖、明城墙等名胜景点,都曾被盯上,遭到一些寻求商机的企业和个人抢注成“商标”。
“南京的景点过去注册商标的意识不强,注册的不算多,近几年陆陆续续都注册了旅游服务商标,就是第39类。”专家介绍,虽然景点注册了商标,实际上在旅游产品、商品的开发上,景点还跟不上趟,没有将手上的商标资源用到旅游商品上去,对于品牌知名度的打造更是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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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的规定是一标多类,注册费用还不清楚,但对于景点来说,全类别注册是划算的。”专家认为,全类别注册能更好地进行地区旅游资源的品牌保护,“一些景区认为,这个类别的商标,我可能永远用不到就没注册。但这样并不利于品牌保护。”如果商标被不法商家用在了劣质商品上,那对景区的品牌保护来说,也有一定的坏处。
今年5月1日,新《商标法》即将执行。而新《商标法》中只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比如南京、江宁等地名不能用来注册商标。
那么,5月1日之后,景点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呢?有人认为,并不在商标法的禁止范围内,是可以注册的。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八类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中,有一种是“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的”,对于其他产地的商品使用南京景点做商标是否符合这一项,可能还需要等待细化规则出台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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