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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即将出台 驰名商标“禁宣”

    发布时间:2014-04-03

“驰名商标”字样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的规定,正在敲响着包括涂料企业在内的众多企业大门。如何规避违法风险,成为众多涂料企业的心头之急。

2014年3月1日,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大宝”)企划部向大宝漆经销商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经销商在4月30日前去除包括包装桶、纸箱、宣传单页、店面门头、对外名片、店内陈设、广告看板、车辆外观等项目中出现的“中国驰名商标”字样。驰名商标“禁宣”对涂料企业之所以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原因不在于驰名商标的“原罪”;各行各业共同推动的驰名商标宣传风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市场乱象,才是“禁宣”的真正诱因。

商标法修正案(以下称“新商标法”)于去年8月30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首家公开发布对“驰名商标”宣传使用的处理方法的涂料企业。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根据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对于发现的违反“禁宣”规定的生产、经营者,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因此,为规避罚款风险,东莞大宝在通知中表示,公司业务代表4月份起将协助市场稽查工作,并给予适度的协助;而未配合者,所产生的后果由经销商自行负责。

新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从通过到实施,新商标法历时8个月的缓冲期,留给企业处理驰名商标“禁宣”的事宜。而现在,这个缓冲期所剩无几——不到1个月。当然,新的《商标法》还有很多亮点,大家敬请期待吧!

标签: 新《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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