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莱州市申报的“莱州文蛤”、“莱州对虾”、“莱州大竹蛏”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使莱州市争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目前莱州市共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件,数量位居全省县级市首位,全国前列。
莱州市濒临渤海莱州湾,海岸线长达108公里,辖区海域总面积40多万公顷。莱州湾是中国最富饶的海湾之一,大清河、小清河、潍河、胶莱河等入海河流为其带来大量营养盐和有机物,为众多海珍品的生活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场所和优质饵料,盛产200多种海产品,素有“鱼虾摇篮”之称。
据《莱州文史要览》记载,莱州海产品久负盛名,独具特色,其中梭子蟹、对虾、文蛤、竹蛏为古时贡品,被誉为莱州传统的“四大海鲜”。
继2009年“莱州梭子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后,莱州市工商局又将“莱州文蛤”、“莱州对虾”、“莱州大竹蛏”确定为争创地理标志商标的重点培育对象。莱州市工商局于2013年6月27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莱州文蛤”、“莱州对虾”、“莱州大竹蛏”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材料。2013年12月6日,以上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2014年3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这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核准注册。至此,被誉为莱州“四大海鲜”的“莱州梭子蟹”、“莱州文蛤”、“莱州对虾”、“莱州大竹蛏”均已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莱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杨胜波表示:莱州“四大海鲜”成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后,我们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保护海洋特产品牌。
一是要加大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营造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引导行业协会和渔业经济组织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不断增强莱州海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提升海产品的附加值;
二是要规范商标的使用,指导行业协会和渔业经济组织严格按规定标准印制使用商标标识、外包装和说明书,统一规范广告宣传用语,做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组织签订和备案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的市场化、规模化;
三是要强化品牌保护,积极开展海产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外地海产品仿冒莱州特产流入市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以及利用地理标志商标贩卖劣质产品、败坏地理标志商标特有信誉的各种案件,依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促进莱州蓝色海洋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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