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同样为10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应该在注册到期日前6个月内提出.
二、商标的注册与使用
商标注册赋予了商标权人在其被核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商标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对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而构成的商标侵权行为提起指控。商标侵权行为可以扩大到在近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了与之近似的商标,只要能证明这种使用在消费者中造成了混淆。
任何人都可以基于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使用向审查官提出撤销注册申请。但是商标权人如果能够证明没有使用商标是有具体原因的,或者表示出没有放弃使用商标的打算则可以避免被撤销.
三、商标转让备案
商标所有权关系的任何变化,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要求,商标权人都应该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官申请备案。但是如果转让备案引起混淆,特别是在该商标将用于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产地、加工过程、特征等方面,该转让备案将视为无效。转让备案申请要附格式申请书和代理人委托书。
四、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许可人在其商标许可协议中必须包括关于被许可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条款。没有该条款,商标使用许可视为无效。商标许可协议必须递给注册官,他将对许可协议进行登记、保存并刊登公告。如果注册官认为许可协议中的某个条款不公平,或者对莱索托的经济不利,注册官将通知当事人,要求他们修改某条款。如果当事人没有满足注册官的要求,许可协议将视为无效。
五、其他
总之,莱索托还没有专门的商标法,因此有关商标的法律规定比较简化。在商标的某些具体问题上,比如商标注册多少年后,不能对其提出撤销;商标被撤销后,在多长时间内不允许他人注册与之相同的商标;对注册商标如何进行标注;对未注册商标如何给予保护,如何申请海关备案和保护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