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网日前发出《对第十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2013文本的修改》的说明,新文本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对尼斯分类第十版2013文本所作的修改。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4文本。
尼斯协定是一个有多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其全称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该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签订,1961年4月8日生效。我国于1994年加入了尼斯联盟。尼斯协定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并保证其实施。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1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商标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国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大大方便了商标申请人,更加规范了商标主管机关的管理,密切了国际间商标事务的联系。尤其是1994年加入尼斯联盟以来,我国积极参与了对尼斯分类的修改与完善,已将多项有中国特色的商品加入尼斯分类中。尼斯分类表定期修订,一是增加新的商品,二是将已列入分类表的商品按照新的观点进行调整,以求商品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尼斯分类第十版2014文本修改的主要内容,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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