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获悉,从今年起至2018年,福建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商标工作经费。对被工商总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该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已依据其他优惠政策获得更高数额奖励的,不再给予重复奖励。
该省级财政设立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补助金,以指定国家的数量为补助标准:指定5个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10个以下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单个企业补助单件基础商标(一个国内注册号)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或1家企业1年补助金不超过10万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