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古蔺县工商局太平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海尔”商标侵权案。24日上午,太平工商所接到举报,称太平镇煌家村某经营店未对家电进行商标注册,销售冒牌“海尔”家电。接诉后,工商所高度重视,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奔赴被举报经营店。经检查,此经营店确有两台标注有“Haier海尔”字样的电热水器销售,且经营者不能提供此两台热水器的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票证,不能讲明供货人名称、联系电话等情况,产品包装粗糙,包装箱字体模糊不清。经初步核实,该经营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依法扣押了两台涉案的“Haier海尔”字样的电热水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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