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作为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不仅在于它能为企业赢得良好的声誉与尊重,更重要的是它能直接推进业务持续增长—相信每一个企业主都衷心希望自己的品牌能够引起市场追捧,并成为顾客选购企业产品和服务时的决定性力量。而这个力量,就是在Interbrand品牌价值评估体系中三个重要的环节之一:品牌作用力(Role of Brand)。直白地说,就是品牌对顾客购买决策的影响力。其实,当人们说到某企业的产品 “算是个牌子”时,这句评论背后的含义,往往意指这一个品牌开始有了能左右购买决策的力量,甚至能产生溢价,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多掏一些钱购买。
而品牌是否能产生左右购买决策的力量,并非简单地用知名度高低就可以解释的。虽然不少国内企业仍执着于“知名度即品牌”的迷思,但我们只要简单地比较市场上“中国驰名商标”与国际品牌的品牌作用力大小时,就能看出其中的矛盾。Interbrand通过长期研究发现,品牌作用力的强弱,更大程度地取决于一家企业所采取的业务竞争模式,而不完全依托于品牌宣传的投入大小。当一家企业的业务模式倾向于把自己的产品与服务视为与竞争对手相似(同质化)而选择以价格来竞争时,品牌作用力就变得微不足道;相反,如果这家企业的业务模式选择以品牌为先,将经营独特的情感价值与品牌体验作为竞争核心优势时,品牌作用力就大得惊人。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中国品牌总体来说,品牌作用力总是低于驰骋全球的国际品牌,因为许多中国品牌的拥有者与管理者,仍没有足够的勇气完全放弃价格竞争模式,也没有足够的经验和信心进行品牌无形价值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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