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江北工商所根据举报,分别在泗门镇谢家路村和朗霞街道杨家村查获两家生产假冒“SOOYA”商标手电筒的企业,现场查扣标有上述商标字样的手电筒包装纸盒13200只和产品11箱。
前几日,个体工商户苏先生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称,他于去年1月在手电筒产品上注册了“SOOYA”商标,现有泗门和朗霞二家企业正在生产假冒“SOOYA”商标的手电筒产品,要求工商部门给予查处。
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赶赴泗门镇谢家路村,对涉嫌侵犯商标的电器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现场堆放着大量未及包装的标有“SOOYA”商标包装纸盒。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又对位于朗霞街道杨家村,涉嫌侵权的电子灯具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现场堆放着标有“SOOYA”注册商标而未及销售的11箱手电筒(共计10560支)。经调查,这两个公司都无法出具相关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材料,已涉嫌侵权。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包装纸盒13200 只及11箱侵权手电筒。并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两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理。
目前,这两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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