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清流豆腐皮”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告核准,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了清流县“地标”零的突破。
为加强清流豆腐皮品质保护,提升产品附加值,清流县工商部门于前年提出指导注册“清流豆腐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重点工作目标,并得到了嵩溪镇政府的大力支持,该镇先后出资1.3万元用于豆腐皮检测、商标注册等环节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认真准备,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了该商标申请,并经过初审、公告等环节,商标于10月初获得了认定,有效期为10年,之后还可续展。
认定后的“清流豆腐皮”商标的产品生产地域范围为清流县所有的13个乡镇,商标的使用需向清流县嵩溪豆腐皮营销协会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伪造、印刷、销售“清流豆腐皮”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
目前,清流县全县豆腐皮年产1万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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