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盘锦河蟹”正式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目前在盘锦从事河蟹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使用“盘锦河蟹”商标,符合相应条件的经营者将获得商标使用费用的减免。
记者从盘锦市工商局获悉,“盘锦河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10月7日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这是继“盘锦大米”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盘锦市打造的第二个原产地注册商标产品。
盘锦市工商管理部门表示,“盘锦河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志着盘锦河蟹商标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河蟹产业将获更大发展空间。
盘锦市河蟹协会秘书长韩英林介绍,协会从10月7日开始接受申请,目前已有12家企业申请成功,使用“盘锦河蟹”标识,费用获得减免。
使用商标后,经营者要维护产品的特定品质、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协会会对产品品质不定期检测。
具有“盘锦河蟹”身份的河蟹产品将受到法律保护,销售“冒牌”盘锦河蟹将受到工商管理部门严厉处罚。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