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酒茅台”刚通过初审,但专卖店早早就挂上了“国酒茅台”的牌子
汾酒方面已表示,对此持有不同意见,准备提出异议,预计最近会有公开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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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营销专家也认为,把“国酒”身份给了茅台,对其他企业不公平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避开“国”字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问题。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却频频挑战商标法规,并在多次被驳回后“感动”了国家工商总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网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该消息一披露,立即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
在“国酒”商标取得阶段性成果后,社会各界纷纷提出不同看法:一旦有了“国酒”商标,“国茶”、“国药”、“国烟”商标会不会也将出现?
感受
省工商局称对“国酒”通过初审很意外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赫然在列。
“别说是你们,我们也很意外。”对“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一人士直呼意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7月28日出台的新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该人士认为,依照这一新规,“国酒茅台”商标难以通过初审进入公示阶段。“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他并不清楚,也不愿意、不能够去揣测。
该人士提醒说,商标通过初审后,一旦有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还将会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个过程将包括异议裁定、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等方面。
说法
“国酒”商标先例不可开
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会长、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秦三宽认为,牡丹是国花、京剧是国粹,如果一旦“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势必会让消费者认为国酒是茅台。
我国的儒家思想、道家文化、京剧等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内容,均是可以代表中国的元素,但贵州茅台是一家酒厂,其企业会存在兴旺衰败的自然规律,因此不能让其成为中国的“国酒”。
一旦“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国酒茅台”便具有了产地来源的属性。这意味着,如果茅台酒销售到了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则成了中国酒的代表。这样将使商标的商品主体属性发生变化。
此外,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国酒茅台”商标明显存在夸大宣传的事实,会给人一种别的白酒都不如你的感觉。
综合以上理由,秦三宽认为,“国酒茅台”商标成功注册的先例不可开。一旦开了这一先例,国家工商总局便难以再拒绝“国茶”、“国药”、“国烟”等商标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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