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爱的马小跳被抢注商标,杨红樱和中影集团立即发出异议,经过国家商标局的裁定,驳回异议,成都的孙女士成功注册“马小跳MAXIAOTIAO”商标。
中小学生的超级偶像马小跳
从2006年初申报注册“马小跳”商标,到2011年底注册成功拿到商标注册证,孙女士注册“马小跳”商标历时近6个年头,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终于拿到了马小跳商标注册证书。
#p#副标题#e#
2008年底中影集团提出异议,称孙女士恶意抢注中影动画产业有限公司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马小跳”商标,并指出孙女士侵犯了中影集团及相关权利人在先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和著作权。与此同时,《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杨红樱也提出异议,称孙女士将其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角色名即作品标题中“马小跳”抢先注册,为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
孙女士成功注册马小跳商标
经过一番努力答辩,孙女士注册理由充分,注册商品类别为第三十类,即方便类食品,与杨红樱异议中的著作权和中影集团的影视著作改编使用权不相冲突。因此,2011年7月,国家商标局做出裁定,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杨红樱和中影集团的异议,裁定孙女士申报的“马小跳MAXIAOTIAO”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孙女士最终成功注册马小跳商标。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