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种“经济”满天飞,多一个“抢注经济”也无妨。
抢注这事由来已久,当年珠穆朗玛峰测算新高度,8848网站马上将8848以上的高度都注册了,以为这下万无一失了,结果测量结果出来,珠峰不是长高了,而是变矮了,从8848变成了8844,这时8844已经让别人注册了。据当时媒体报道,最后掏了不少钱才赎回来。
动这方面脑筋的人太多了,所以也难怪Facebook小题大做,将“脸书”、“面书”等60多项中文商标一口气抢注,而在这方面没那么先知先觉的苹果,则面临着鹊巢鸠占的尴尬,比如iPhone,已经被浙江义乌商人抢注用来卖手电筒了。就连目前在NBA红得发紫的林书豪,自己中英文在内的22个相关域名都被抢注,自己不得已抢注了一个“林来疯”,好歹赶上个末班车。
没办法,抢注是个“合法”行为,谁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属于谁,而不管是谁先使用的。很多时候,抢注人家早已成名的商标、名字,主要是着眼于经济利益,或者获得眼球效应。但也有的是出于商战角度,比如当年西门子在德国抢注海信商标,目的就很明显,是为了将海信挡在德国市场的大门之外,形成贸易壁垒。
被抢注总是很窝火的,你这儿吃着火锅唱着歌,名字却被人打着主意。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们的传统价值观是鄙视不劳而获的,而抢注太像不劳而获了,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道德上说不过去,投机取巧,在孟夫子眼中,分明就是个小人嘛。
可是,跳出传统语境下的“义利之辨”,抢注无可厚非。因为抢注并没有排挤竞争对手,也没有侵害竞争对手的利益,就像所谓的“投机倒把”一样,你不能怪有的人过于“春江水暖鸭先知”。既然法律规定了商标注册优先的原则,那么这就构成了程序正义。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有了规则,一切的竞争就都只摆在了明面上,也就形成了对于商业环境最为重要的东西,即规则的确定性。
事实上,“明抢”好过“暗夺”,明规则总好过潜规则。总会有人琢磨去钻法律、规则的漏洞,这个在所难免,构成了一对矛盾,反而推动着法律设计愈加完善。我们怕的不是清晰的有漏洞的规则,怕的是含糊不清的、宜粗不宜细的规则,后者也有“空子”可钻,但不是留给守规则的人,而是留给制定规则的人。这样的规则让参加游戏的人无所适从,对与错,犯法是否,是根据环境和形势而定,根据跟政府官员关系的好坏而定,你也不知道在多高的上面,是碰一下会痛的天花板,还是一碰就死翘翘的高压线。比如,最近热议的“非法集资罪”就被认为是这样的规则,谁也不知道这个“非法”的界限在哪里,因为合法集资的界限同样也是没有。同样是“非法集资”,李途纯关了又放,另一个人还在等待最高法的终裁,这样的规则迷惑,束缚的将是企业家创新的手脚。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