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把学生完成课业练习的本子叫做“作业本”,然而这三个字经江苏启东一个老师申请,竟然成了注册商标。此后,他发现市面上出售一套名为《伴你成长·作业本》的教辅书和磁带,就以出版方侵犯商标权为由,把出版社告上法庭。近日,上海黄浦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原告盛老师作为执行编委,曾参与策划、出版了一套《启东中学作业本》。几年前,他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要将“作业本”三字注册为文字商标。2009年5月,他的商标申请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范围为培训、函授课程、教育展览、在线电子出版物等。
去年3月,他在上海一家书店发现有一套某出版社编写的《伴你成长·作业本》教辅书,封面上也使用了“作业本”字样标识。他还发现这家出版社的网站上也在销售这套书。他认为,这套书上的“作业本”标识侵犯了他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提起诉讼要求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在公开致歉的同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被告出版社认为,《伴你成长·作业本》只是书名并非商标,全国各地几十家出版社都出版发行过名为“作业本”的教辅书籍,使用“作业本”通用名称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出版社以“作业本”三字作为书籍名称的一部分,旨在向消费者说明该商品本身的用途、功能,同时涉案书籍与原告提供的教育服务也不具有特定的联系,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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