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已有一年的时间,井陉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2名,查获伪造阀门30余个,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2011年12月5日,河北井陉县公安局秀林刑警队接报案,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河北旭跃集团下属的“秀林洗煤厂”和“河北鑫源顺发化工化肥有限公司”通过“石家庄力石力机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叶某购进大批量、多型号“上海电站阀门厂”的阀门设备,两家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品牌阀门与同类产品比较易损坏、更换频繁,不仅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而且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两家企业经过协商,决定派员到厂家沟通情况,经“上海电站阀门厂”证实,“河北鑫源顺发化工化肥有限公司”购买的阀门产品合格证系伪造。
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力量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侦查叶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路深入两家企业进一步走访调查,一路远赴上海电站阀门厂深入了解情况。经查,上海电站阀门厂和“石家庄力石力机电有限公司”及叶某没有任何业务关系。
为确保彻底铲除这一制假、售假窝点,该局副书记、副局长冀慧明与办案民警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并亲自带领经侦大队、秀林刑警队民警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和生产窝点开展抓捕和查封工作,近日,一举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叶某(男,39岁,福建人)、叶某某(男,33岁,福建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叶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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