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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东北爷们” 三嫌疑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30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法院了解到,蚌埠三个体户老板吴青、潘峰、徐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钟成的授权许可,假冒“东北爷们”注册商标牟利获刑。这三个蚌埠爷们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吴青、潘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徐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4年8月,商标权人钟成经核准注册了“东北爷们”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白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酒精液体。 2008年10月和2010年3月,钟成先后投资注册成立安徽鸿章酒业有限公司和大连东北人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分别为白酒生产和销售。

  吴青、徐汇曾经和朋友合伙代理销售“东北爷们”牌系列白酒,但仅有销售权没有生产权。 2010年11月,吴青、徐汇二人退出合伙,但是对于“东北爷们”的白酒市场很看好。

  之后,吴青和徐汇商量,欲合伙找一家小酒厂生产并销售“东北爷们”牌系列白酒。后二人在没有获得“东北爷们”商标持有人钟成使用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找到潘峰的酒厂。潘峰明知吴青和徐汇不是商标权人,但是看到有利可图,就和吴青签订了《白酒委托加工合同》,徐汇也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青、潘峰、徐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钟成授权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http://r.gbicom.cn相同的商标生产加工“东北爷们”系列白酒共计2471件,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86485元,经销售后非法所得人民币49000元,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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