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西南商标事务所获悉,重庆的城市名片“人人重庆”经历五年的不懈努力,日前,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已作出正式裁定,该案经复审,终于在45个类别上全部获得注册保护。
据介绍,早在2006年7月,我市有关部门即决定将该标志申请注册保护。然而,仅三个月后,就发现该标志被江苏省一家网站“借用”。
该网站在接到我市有关部门的法律意见后,及时在网页上删除了该标志。但为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最佳途径是该标志获得注册后,享有商标专用权,从而受到我国行政和司法的双轨制保护。
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审查,2009年7月到10月之间,“人人重庆”标志在所有45个大类中,审查通过了44个大类,但2009年12月,商标局在35类上却驳回了该标志的注册申请,其理由为:在该类别上,该标志与广东省一协会于2004年申请在先的商标构成了近似。
相关部门立即委托事务所对该驳回案进行了论证。经查:由于以上标志是三个“人”组成,创意来源于汉字“众”,字形也不像“庆”的字形。
同时,在呼叫方面,虽然重庆形象标志为图形,但广大公众以其创意———“人人重庆”来源进行直接呼叫。故该标志与以上商标在汉字呼叫上区分明显。基于上述理由,西南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评审委提出了复审申请。
日前,经过努力,商评委裁定两商标不构成近似。“人人重庆”标志可以获得注册。至此,历时五年时间,我市城市标志将在45个类别上全部获得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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