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娜可能相信这是个物质的世界,但是她想创立的音乐时尚服装品牌“Material Girl”在法律上来说语义含糊。
加利福尼亚州联邦政府日前否决了麦当娜拥有“Material Girl”商标的第一使用权议案。麦姐提出因为她1985年曾发行名为《Material Girl》的单曲,因此她应该拥有该名称的第一使用权。
事实上麦当娜和她的Material Girl品牌,去年就被洛杉矶的一家服装零售商LA Triumph告上了法庭。LA Triumph公司称,他们在1997年就开始零售Material Girl牌子的服装并且已经取得了注册商标。
而麦当娜举证称,1985年的单曲是她一手制作的并且该单曲红遍整个世界,已经25年过去依然很受欢迎。她希望通过举证能够打赢官司。但是主审法官詹姆斯-奥特略(S. James Otero)并没有为她的举证所打动。
法院方面称,“麦当娜创作并演唱单曲是真,但是她的演艺行为并不能造就品牌。”并且法院方否认了80年代唱片《Material Girl》八百五十万美元的销售额能够说明麦当娜是Material Girl商标最初的使用者,因为在费城的演唱会并不等同于服装生意。但是詹姆斯法官称,这些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陪审团,而听证会预计在十月份举行。
如果LA Triumph能够打胜这场官司,麦当娜就要为她的服装选择一个新的品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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