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标超市网讯:日本东南部香川县厅,职员们鼓掌欢呼。这是因为中国商标局寄来的书信,其通报内容是拒绝注册某中国人2006年申请注册商标的“讃岐乌冬”。在通报中,写有“讃岐是日本的古地名,乌冬是以面粉为原料的日本面食。由此讃岐(现在的香川县)指出其为地区特产的内容是正当的。将其注册为饮食店等商号可能引起误解”。讃岐是香川县的古地名,地区特产以面粉制作的讃岐乌冬尤为出名。 以日本特产讃岐乌冬为名的商标在中国注册受到拒绝,为何香川县厅职员如此兴高采烈?这是因为讃岐乌冬等日本固有的各种品牌在中国被中国人注册成商标后日本人反而无法使用,这样荒唐的事情不断发生。这是对知识产权之一的海外商标注册漠不关心而发生的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事情的起源是2006年左右某日本男性在台湾挂出“讃岐乌冬”的招牌做生意,却收到台湾企业关于中止使用商号的内容证明书。该台湾企业1999年以讃岐(汉字)、さぬき(平假名)、サヌキ(片假名)、SANUKI(英文)等各种标记在台湾完成了商标注册。日本传统商品被台湾人首先注册商标,日本人反而在当地无法使用。 香川县当局对此决定即使在中国也要夺回权利,并付诸行动。2009年5月中国商标局主页宣告的“讃岐乌冬”商标注册申请事实经过确认后,香川县当局和讃岐乌冬业界一起向中方提出异议。去年6月香川县副知事和行业代表等访问中国商标局,请求取消申请。中国取消讃岐乌冬商标注册是日本地方政府和业界迅速应对才有可能。香川县产业政策课课长中山洋平解释称:“因为在商务中商标是财产之一,如果我们地区的品牌在海外被抢注成商标,将可能对地区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事例还不仅如此。壬辰倭乱时被俘虏的陶工李参平发展的、被认为是日本最好陶瓷器的佐贺县的“有田烧”想以在上海世博会出品为契机在中国注册商标,但已经被中国人抢注了,最终只能以英文书写品牌名,以汉字标记为日本产。 新泻县的“越光”(米)、宫崎县的“宫崎牛”(牛肉)等农产品和地区特产的英文、日文、汉字等都被中国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已经注册完毕。甚至还申请以日本首都东京为名的商标,根据禁止用有名的地名注册商标的中国和台湾商标法而被取消。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和专利厅调查的结果,截止去年年底,北海道、秋田和福岛等日本地名中,中国有30个,台湾有29个地名被申请商标或者已经注册。 除了讃岐乌冬外,还有将夺回商标付诸行动的事例。以苹果产地闻名的青森县提起诉讼五年后,终于在中国夺回了“青森苹果”的商标。日本最早酿造葡萄酒的山梨县的“胜沼”地名也被中国人申请注册商标,被商标局拒绝注册。 中国的商标权一经取得,10年有效。因此,日本企业如果要想销售被抢注商标的产品,必须改为“**产”式的名字。为了通过裁判等夺回名字,必须证明中国企业或者个人恶意抢注商标,注册当时中国已经有该商标的知名度。 ◇商标注册 为从法律上保障关于商品名的独占权利,向各国政府提交的注册申请。申请商标注册从原则上允许首先申请方注册。中国的申请费为每商标1000元人民币(约15万韩元)。通过政府指定的代理人,委任手续的费用另外计算。注册后每10年必须支付更新费(2000元人民币)才能维持该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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