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告江苏宝应明宇汽车配件厂侵犯专利权及商标权一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江苏宝应明宇汽配厂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夹具及冲压设备,赔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并在《中国汽车报》刊载经法院审核内容的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东风天龙重卡是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重卡,拥有其驾驶室(高顶D310)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天龙”注册商标权等数十项国家专利。自2006年天龙重卡推向市场以来,深受用户的青睐,上市5年来的销量达24万辆。法院查明,假冒的汽配厂生产和销售的驾驶室,对外销售的名称为天龙驾驶室,仅从外观上用户较难辨别真伪,而技术和安全无法保障,极易对消费者特别是驾驶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此次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针对市场上专利假冒侵权行为,主动提出上诉,在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的同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判决中要求被告销毁专用模具的价值就达三四百万元,较大的判罚力度对不良市场行为起到了很好地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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