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路购物领域实施方案》落实以来,海关总署要求各地海关针对网络购物交付的主要渠道即邮递和快件渠道的进出境邮包采取有效措施,对药品、服装鞋帽、饰品、手表、化妆品等重点物品的邮包进行重点布控查验。
海关总署初步统计显示,从2010年12月1日到目前为止,海关在邮递和快件渠道共查获侵权商品6223批次,商品数量108.5万余件,案值1368万元。
2010年10月22日、29日和30日,杭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通过风险分析成功查获了6个国际特快专递邮件。经海关人员逐包开拆查验,邮包内均为带“VIAGRA”品牌标识的药片。经清点,涉嫌侵犯“VIAGRA”商标权的药片共计10924粒。初步估算案值546200元。 2011年1月28日,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对出境邮包例行检查中发现43件国际EMS邮包中,其国内邮寄地址均为南京市同一地址,但当事人都未在寄件人一栏中填写姓名,而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均不同。
鉴于以上疑点,海关对邮包进行部分开拆检查,经过详细检查和清点,查获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化妆品、化妆工具和首饰等共计7363件,估值人民币130余万元,涉及驰名化妆品品牌60多个。2月25日南京海关向江苏省公安厅通报了该案线索,目前该案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1年2月1日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对83个邮包进行例行查验的时候发现,实际货物为涉嫌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服装、皮带、手包、手表、手机等物品,共计4864件,案值为25.4万元。
海关总署表示,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网购侵权商品的进出境渠道的重点查控,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尤其是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同时与邮政和其他快件运输企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运输企业和相关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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