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有关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执行大扫荡,然而我们发现这种违法现象没有结束,反而越发的迅猛,这是为什么呢?近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官网公布2010年工商机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十大典型案例似乎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案例涉及违法企业名称等信息全部被隐去,而换之以“×”来代替。此次公布的案例由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但该局并未解释隐去企业名称的原因。此前有工商局内部人士曾对记者解释说,公布典型案例是为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公布企业名字主要是从社会稳定出发,共建和谐的考虑。
报道所述这位“工商局内部人士”对工商系统不公布商标违法违规企业名称做法的解释,显然是荒谬的。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如果违反市场经济规则,并受到政府或司法部门处罚,那么承担由此可能蒙受的信用(商誉)损失,是完全应当的,当事人或企业才可能意识到守法遵规、信用的重要性。
换句话说,如果违法违规者不用承担此方面的代价,只需要认罚交钱,那么必然会减弱当事人或企业的规则意识,在其确定商标违法违规可以带来更大收益、即便被抓也不损害信用的情况下,非常可能铤而走险。这样一来,消费者连市场上坑蒙拐骗的主体是谁都不知道,怎么能增强所谓维权意识和能力?
“工商局内部人士”这一番无比虚弱的解释,就因为无法找到充分依据,而不得不将市场管理这样普普通通的行政事务,往政治术语上靠——社会稳定是个宝,法条政策理由不用找。
违法案例发布,不附带具体的企业名称,只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音响有限公司”、“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等提法公开。这种方式当然保护了涉事商标违法违规企业,好像给了企业经营者一个幡然醒悟、回头是岸的机会,但确实是对其他所有可能被公众联想、联系到的同类同行企业的不公平。消费者必然按照“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音响有限公司”等名头,进行主观猜测,猜来猜去,总会觉得不靠谱,又无法获得权威验证,只好设法规避、减少与所有“嫌疑”企业的交易。无辜企业商誉和利益受损,这难道有助社会稳定?又或者,工商局干部觉得这样的“智力游戏”、“猜谜游戏”极其有趣,给广大群众制造了诸多欢乐,所以产生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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