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注册费用>灌装假酒是侵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灌装假酒是侵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发布时间:2011-04-20

 

                               
 

收购废旧高档酒瓶然后灌装廉价白酒,再冒充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销售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以侵犯注册商标罪论处。昨天上午,37岁河南男子陈家祥因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北京丰台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初至年底,陈家祥在丰台区碾子坟265号出租房内,利用回收来的贵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的酒瓶及外包装,以金六福、国宝、绵竹酒灌装后进行销售。2010年12月23日陈家祥被抓获,警察现场起获白酒679瓶,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347396元。检察机关认为,陈家祥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陈家祥在法庭上表示认罪,并交代说,他一共只卖了二三十瓶,总共赚了1000多元,有茅台,五粮液,剑南春,茅台卖100元,五粮液、国窖卖80元。这些空酒瓶都是他花10元钱,从一个大酒店上门收来的,新瓶盖是他从网上订购的。而后他在网上发布销售这些酒的信息,并留下了电话号码,于是有人就打电话买酒,买酒的都是些小商店。

在法庭辩论阶段,陈家祥称自己以前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这次是初犯,同时拿出老家街道的证明,证明其父母均有病在身,家庭困难,希望法官从轻处罚。对此公诉人则指出,陈家祥家庭困难与其犯罪没有关联性,建议法庭不予采纳。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