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涉外商标使用,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让我们仔细看看有关涉外商标许可,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
涉外商标使用许可
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者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并允许其他的企业或个人使用其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企业或个人)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
根据中国的《商标法》,许可人应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质量。如果被许可人不能保证货物的质量,商标使用权许可人有权停止销售关于该商标的货物。
如果他人的注册商标获得许可,则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在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的原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备与商标局。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许可的,需要对许可合同进行备案,按照要求提交备案文件:交备案格式正副本各一份,合同副本三份。
(2)转让国际商标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一定条件下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由他人独占商标的使用权的行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转让必须由代理机构代为提交,资料包括:委托书正副本各l份,申请书正副本各1份,中国《商标注册证书》原件。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并退还原登记证。商标局确认申请程序完成后,予以接受。经商标局批准后,原始证书将发给受让人并对此转让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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