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产权法律地位的确立,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最重要资产,其作用已越来越为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所重视,以注册商标专有商标权、专利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工作如雨后春笋般得以开展。天津市工商局通过商标质押贷款等手段,在2010年为当地企业实现融资2062.56亿元。天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这些政策不仅在创新和宽松程度可称国内前列,丝毫不逊色于南方沿海城市,一些政策如支持企业以股权、债权出资还是天津首创且最为宽松的。
商标质押 无形资产变有形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出质人所拥有并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从2009年底此项政策出台后,至今天津市已有约14家企业通过质押商标专用权获得了共计2.7亿元左右的贷款;开展此项贷款业务的银行也由最初的几家发展到了包括招商银行、天津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在内的16家银行。
按照相关规定,理论上凡是注册商标持有者都可以其商标专用权向银行申请贷款,在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且借贷双方均认可后,即可订立书面合同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记者从市工商局商标处了解到,目前本市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政策还根据1年多来企业的反馈进行了优化。以往商标估价必须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但今后出质商标的估价也可经借贷双方协议完成,减少了企业在商标估价上的花费。
“如果说2009年是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起步之年,那2010年就是搭台引导之年,到今年则将正式走上正轨。”天津市工商局商标处工作人员兴奋地说。
只有注册商标才有商标专用权。在此提醒企业在推出产品之前先申请注册商标,不要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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