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宋城演艺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开封市东京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开封东京公司)、开封一城宋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开封一城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微梦创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者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东京艺术中心、一城宋韵公司共同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曾经的苹果和深圳唯冠,王老吉和加多宝,“特仑苏”商标侵权事件,一起又一起的商标侵权事件层出不穷。面对当前的市场现状,我们应该怎样用商标法的基本常识武装自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细软知识产权专家提醒,增强企业的商标维权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商标就是商品的标示,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用以区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的一种标记。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注册,若商标不经过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样商标就不能起到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也会混乱消费者对商品的认知。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严重的弊端,一旦他人抢先注册该商标,就享有了该商标的专用权,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则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
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的屡屡出现,企业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面普及商标维权的基本常识。
【中细软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