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商标被抢注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商家为了第一时间抓住消费者眼球、增强商标的知名度和传播力不走寻常路。Angelababy、腾格尔、朗朗都曾中枪。而最近周迅准备将其名字注册商标时,却遭到商标局驳回,原来是跟被人申请的商标近似了。
经查询发现,2014年12月,迅光年公司提出第15993085号“周迅ZHOUXUN”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9类的数据处理设备、可下载的音乐文件等商品或服务上。早前迅光年公司已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提交了“周迅ZHOUXUN”商标注册申请,但目前相关商标申请只在第14、36和38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获准注册。
在我国,商标注册施行“申请在先”原则,要想自己姓名不被其他人抢注,首先要自己将姓名提前注册为商标。因为最先注册商标的人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跑在抢注者的前面不失为上上之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如果自己不想注册商标,觉得自己注册商标并无实际意义,而又不想自己的姓名被别人随意拿来使用,那么就要随时关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公告,实时进行监控。
如果自己的姓名已经被抢注成功,可以通过递交相关资料申请撤销商标。周迅是否能取得“周迅ZHOUXUN”这个商标,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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