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最合理的垄断方式。有了商标,其它竞争对手就不能用相同的商标名称。有了专利,就可以在某个领域形成垄断,相同技术有专利的才是王者。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们通常会发现这样一些品牌,他们彼此都用相同的商标名称,但却相安无事很多年,比如“长城”这个商标,我们所熟知的“长城”有葡萄酒、汽车还有润滑油,但他们貌似并不是一家企业,却能够相安无事这么多年,大家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还有,如何才能让你的商标名称实现真正的垄断?
为什么不同商品可以共用同一个商标?
我们上面说到的“长城”商标分属不同企业。
长城葡萄酒是全球500强企业中粮集团旗下驰名品牌。
长城汽车成立于1984年,长城汽车是中国首家在香港H股上市的民营整车汽车企业、国内规模最大的皮卡SUV专业厂、跨国公司。
长城润滑油是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品牌。
如此体量的三家巨头都用一个同一名称的商标,甚至还可以做到驰名商标,可以说真的不容易。他们之间之所以能够用相同的商标名称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因为商标总共分为45个类别,原则上,只要此类别不与其他类别有冲突,就是此类别没有与之相同的商标,就算其他类别有相同的名称也可以共用。也就是说,原则上45个类别就可以同时存在45个“长城”。当然,有的企业或商品涉及到多个类别。
第二,品牌名称是已经固有的词汇,比如“长城”、“长江”、“黄河”,不用宣传我们就已经知道了这个品牌大致的含义。往往这样的名字多人会用到,大家都喜欢。所以就出现了上面“长城”的例子。
什么样的名称可以形成垄断的效果?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驰名、形成垄断效果的商标不是好商标!
任何品牌都想自己独一无二,别人无法取代。就像前些年我们提到苹果手机,就有一种手机贵族的感觉。每个品牌都想营造这样的氛围,没有品牌想要与他人分享这份荣耀的。所以,怎样才能形成垄断的效果呢?
小知支招:重新造词。例如“索尼SONY”、“联想lenovo”,这样的词之前没有,是品牌自己造的。类似的中文品牌名称也有很多,比如“任天堂”、“墨迹天气”等。
这样的品牌才有可能阻击别人的注册,事实证明,SONY和lenovo都是进行的全类别注册,这样就可以进行全面的品牌保护了。也不会出现三个公司共用“SONY”一个商标名称的情况,如果出现了,用你的全类别注册名正言顺地告他侵权。
PS:很多和“长城”有关的商标,中华商标超市网中都能转让,比如“秦长城”、“天府长城”等。
“秦长城”第18类皮革皮具类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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