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南通腾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24类商品上的第12919787号“腾爱家纺TENGAI HOME TEXTILE+图形”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该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作出了第TMZC12919787BHTZ01号商标注册驳回决定,申请人对此不服,遂委托中细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案例分析:
中细软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专业的分析,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图形部分的构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读音及含义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首先,图形部分的构图方式及整体外观不同。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汉字及英文三部分构成,为左右结构。图形部分整体外观轮廓为一个果核状的图案,果核图案代表着是爱的果实,图形中飘逸的丝带,象征着腾飞、起跃,整个图形部分融入了申请人对爱的表达方式,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在爱的海洋中奔腾,感受爱给人带来的正能量。商标整体给人温馨、幸福之感。
引证商标是由图形、汉字及英文三部分构成,为上中下结构。图形部分位于最上方,设计来源为一只风格化的鸟,简笔地勾勒出飞鸟的雏形,给人一种自由自在,翱翔天空的印象效果。商标整体贴合大自然,具有一种生态美。
其次,显著部分及读音不同。
申请商标的显著部分为汉字“腾爱家纺”,读音为“téng ài jiā fǎng”,包含四个音节。
引证商标的显著部分为汉字“圣迪乐”,读音为“shèng dí lè”,包含三个音节。
再者,含义不同。
申请商标中“腾爱家纺”来源于申请人——南通腾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腾爱”是其企业商号,“家纺”意指申请人所经营的产品是家用纺织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引证商标中“圣迪乐”也来源于其权利人——四川圣迪乐村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且“圣迪乐”是其权利人当地的村名,与引证商标权利人之间具有明确的指向关系。
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宣传和使用,已被广大消费者及同行所接受和认可,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同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不会与引证商标造成混淆误认。
复审结果:
在中细软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后,商评委推翻了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人复审的全部商品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裁定,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而有效的保护。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