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北京另一家酒楼使用“世纪谭府”的招牌,官府名菜——谭家菜的本家北京饭店将对方告上法院,并索赔50万元。一审败诉后,北京饭店上诉到一中院。昨天(24日)上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谭家菜的传承人之一、北京饭店大厨王某出庭作证。
北京饭店称,谭府谭家菜在京城及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1996年原告先后将“谭”、“谭府”、“谭家菜”申请为注册商标。原告认为被告北京世纪谭府酒楼餐饮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被告方则认为,“谭家菜”、“谭府”是历史上流传已久的官府菜品种,是公众熟知的通用名称。“谭家菜”是一个历史的传承,不应由一家独享。北京饭店不应限制他人正常使用“谭家菜”。
由于双方均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另约时间促成双方友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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