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是司法本质属性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律的内在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7日说,要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按照“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总体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陶凯元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会上表示,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最大限度地为利益攸关方提供明确稳定和可期待的预期。要通过明辨是非和明晰法律标准,为当事人选择正确行为模式提供指引,为知识产权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提供依据和参考。
“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效性和全面性,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效果,强化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满足权利人的正当保护需求。”陶凯元说,要更加重视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作用,致力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质性解决。要以解决实体问题和实现实体公正为终极目标,避免程序空转或者机械司法。切实增强司法查明事实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定分止争的效果。
她表示,要进一步发挥司法审查和司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处理好知识产权民事程序和行政程序的关系。既要依法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注意提高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致力于实质性解决纠纷,确保当事人及早获得公正结果。合理强化特定情形下民事程序的优先和决定地位,促进民行交织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保障民事案件处理的公正和效率,并对后续行政纠纷的正确解决形成引导。
陶凯元同时表示,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在京津冀率先推进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审判体制改革,尽快研究落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京津冀技术类案件试点工作。要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在技术事实查明中的优势作用,进一步细化其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职责,建立多元化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实现技术调查官制度与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陪审员、专家咨询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来源:新华社
作者: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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