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和微软关于App Store的商标之争又有新的进展,双方这次陷入了关于字体的争辩。
苹果的联合创始人兼CEO史蒂夫乔布斯是非常热衷于研究字体的。在从Reed学院辍学开创苹果公司之前,乔布斯就选修了书法课。而这也为他在之后的Mac OS中的多样的字体提供了前提。很显然,微软也对字体非常感兴趣。
实际上,字体大小已经成为了苹果和微软关于App Store商标归属的争论上的突破口。在微软提交给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文档中,国外媒体发现,微软表示苹果公司在其1月提交的文档中,对于商标的定于过于笼统。
除此之外,微软认为苹果提交的文档违反了法院的限制,因增加了10页的文档,从而超过了25页的限制。不仅如此,苹果公司使用的字体大小也远远低于11号字体的限制。
为什么这么小的问题需要小题大做呢?微软在文件中表示,使用更小的字体,苹果就能够通过更多的语言来为自己辩护,这是不公平的。在提交的2页的文档中,微软打击了苹果公司的反击。并且文档符合规则,没有添加任何新的证据或言论。这份文档同时表示,苹果公司需要在15天之内发表一篇新的声明。
苹果在2008年最早开始使用App Store的商标。从那时起,很多竞争者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都声称自己的数字下载服务与众不同。而在微软的文档中,公司质疑了这两个字具有原始的含义,苹果不能将之作为自己独有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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