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苹果电脑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的产品IPAD在中国热销,苹果公司状告IPAD"发明者"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的商标诉讼在国内成为当前知识产权热议的又一焦点。
3月2日,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网站上发现,IPAD商标属于深圳唯冠。苹果公司为何要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为何要以"3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
难道这一切都是苹果谋划已久的方略?
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在深圳中院进行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后,深圳唯冠委托人谢律师2月28日告诉记者,苹果公司的关联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IP公司")同时还以闲置商标"3年不使用"为由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申请,希望撤销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
记者通过商标局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看到,深圳唯冠目前依旧是第1590557号和第1682310号IPAD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九类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等。而1590557号商标也确实处于"3年不使用"申请撤销的待审查状态。
据记者采访到的专业人士分析,"深圳唯冠拥有在全中国法域范围内的专有使用权,除非苹果拿到许可使用或者受让商标权,否则深圳唯冠可以禁止任何人在中国使用IPAD商标。"
早在2006年苹果公司策划IPAD进入欧洲市场之时,得知IPAD商标归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所有,当时就曾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希望获得IPAD商标,但在英国败诉。
目前深圳唯冠已经委托北京国浩锐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马东晓律师为IP公司申请撤销商标一案提供法律服务。
3月2日记者联系到马律师,他表示商标局已经向深圳唯冠发出了答辩通知,他们正在积极准备答辩,并已经向商标局提供深圳唯冠一直使用IPAD商标的证据。苹果公司先是通过IP公司在台湾唯冠购得IPAD商标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欧盟25个国家视为一个)的使用权,然后与所谓的IP公司一起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撤销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再与IP公司一起在深圳提起诉讼并借该诉讼查封了涉案商标以确保其产品在中国大陆"放心"使用。马律师指出这一切可以看出,苹果公司为取得IPAD商标可谓是谋划许久。
同时,专业人士也指出,从汉王和苹果在IPHONE知识产权问题由纠纷到最后达成和解的结果看,"苹果和深圳唯冠双方最终通过谈判达成一致的可能性比较大。"
记者欲采访苹果公司求证,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苹果中国公司公关部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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