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各省市都在全力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时候,网络这个战场也安静。近日,福建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期督查会在莆田举行。据了解,此次行动以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探索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其实,假货问题不是只存在于福建省内,它已经成为困扰全国网购市场的第一大毒瘤。在过去的一年里,电子商务空前繁荣的同时也滋生诸多问题,其中假货泛滥尤为严重,已经成为威胁电子商务发展的定时炸弹。如何肃清假货,让中国电子商务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成为业内外普遍思考的话题。
繁荣背后阴影丛生,假货成定时炸弹
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空前繁荣。根据CNNIC的报告,2010年我国新增网民7330万人,网民总数达到4.57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 34.3%,同比增加5.4个百分点。而在此基础上,网购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网络应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称,2010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预计未来两年将突破10000亿元。
2011年伊始,电子商务势头迅猛。兔年春节的爆竹声尚未远去,浪漫温馨的情人节翩然而至,一时间网购市场再现一个个“客流”高峰。
但是,繁荣的背后却暗藏隐忧。随着网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时下疯狂滋长的假货,成为威胁电子商务发展的定时炸弹,令消费者、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都非常担忧。
据一项调查显示,购买过假货的人占74.0%。当当网总裁李国庆曾日前也曾公开指出,在过去两年,假货交易一度占据C2C网站总交易量的七成左右。另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专门对网上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达到了90%以上。毫无疑问,假货已经成为电子商务的重灾区,网购平台也沦为假货的集散地。业界人士指出,网购平台假货比例估计在30%—50%。
诱因齐发,电子商务成假货重灾区
在中国,电子商务是一个正在蓬勃发展的行业,网购逐渐成为一种消费趋势,但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不少消费者反映网上假货泛滥;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出现不少网络购物监管盲区;目前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发生侵权却无法及时维权等。
首先,这与整个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有关。现阶段,虽然我国在版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不可否认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仍是不断增长。事实上,我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不够强,整个社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导致不少非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将侵权商品搬到网上进行销售。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网络购物秩序,还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因此,加大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假货泛滥的现象也是由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一方面,网购市场的非现场性、隐蔽性等特点为假货提供了天然的温床,对于消费者而言,很难识别电脑另一端产品的真假。另一方面,网购市场的繁荣也刺激了不少非法分子瞄准这一商机,为了降低成本等原因将虚假、侵权的产品带入网购市场,加速了这些假货的渗透性。另外,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还促使网络信用体系不健全、维权成本大等现象大量涌现。
再次,C2C电子商务平台也存在不少漏洞,比如无法从管理上杜绝刷钻、刷信用等,给假货进入网购市场提供了缝隙。从整体看,假货泛滥于网络已是不争的事情。事实上,网购平台本应作为抵制假货的首道防线,如今却大多沦为假货的集散地。
当然,网络上假货的存在还在于有一定的消费市场需求。部分消费者存在着盲目追求便宜的心理,作为消费者都想省时省力又省钱地购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尤其是在网上购物,价格成为消费者不二的选择,这就给网络假货的流窜提供了市场。
规范虚拟交易需建长效机制
随着消费者投诉的增长,假货的确成为影响网购市场发展的一个现实问题。而由于电子商务具备虚拟性等特点,使得“网络打假”显得举步维艰,一时间无法彻底肃清假货。
不过,目前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行业自身,乃至整个社会,都在寻求出路,争取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虚拟交易市场。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目前,政府部门的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大大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版权意识,同时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福建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期督查会在莆田举行,将以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探索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但是,就全国而言,更有效的措施依然是从法律等层面进一步明确各项平台、售假卖家等方面的责任,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
从行业来看,诚信经营是所有商家的基本准则,侵犯知识产权、出售假货就是最大的不诚信。一方面,电子商务平台应该与工商部门配合,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商品描述、质量的可靠性,加大惩罚力度。此外,执法部门可以在网络平台的协助下更为便捷、准确的取证和开展调查工作。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还可以与电商平台合作,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等形式加强消费引导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加强行政许可类商品的监管,切实提高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的意识。
就整个社会而言,有赖于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普及,实体店若能与网店互相补充,则可大大降低网购假货的几率,从而挽回消费者对网购市场的信心。此外,对于消费者而言,业内专家建议,如果没有非常十足的把握,最好去有质量保证的正规B2C或大的网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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