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注册申请在第42类服务上的第14358284号“嘻呗”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该商标同其它在先注册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为由,作出了第TMZC14358284BHTZ01号商标注册驳回决定,申请人对此不服,遂委托中细软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对比如下:
案例分析:
中细软集团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专业的分析,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设计而成的,来源于申请人吴晖先生于2011年创办的网站附ww. s eabuy. com 。自申请商标诞生以后,申请人就对其进行了长期、持续性的使用。在相关市场消费者中申请商标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同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具备了商标所应有的可区分性。
二、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含义等方面均有明显区别,不构成类似服务项目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公众误认,应予初步审定并核准注册。
(一)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文字构成、整体外观区别明显
申请商标由"嘻呗"二字构成。该二字的字体为普通的楷体,大小均匀,排列整齐,整体看来,申请商标简洁明了、清晰规整。引证商标由"喜贝"二字构成,此二字经过拉伸,整体看来十分的纤细高挑。
(二))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含义不同
申请商标是英文"sea buy" 的中文翻译, "嘻"表示赞叹,"呗"是歌的意思,指的是一种具有日本民族特色的音乐。申请商标的整体含义是:赞叹美妙的音乐。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相关服务项目上,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在引证商标中, "喜"是喜爱的意思, "贝"指宝贝,引证商标的整体含义是:令人喜爱的宝贝。
复审结果:
在中细软集团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后,商评委推翻了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商标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决定,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而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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