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注册代理>影视剧名称频频成商标 是否涉嫌抢注?

影视剧名称频频成商标 是否涉嫌抢注?

    发布时间:2015-09-23

作为一直在追《权力的游戏》的死忠粉,小知打心底里觉得这是一部值得安利的影视作品。波澜壮阔的场景、复杂烧脑的剧情、颜值担当的角色……可以说,除了死人有点快,你对“大型魔幻巨制”的期许都能满足。今年艾美奖上,《权力的游戏》获四项大奖,堪称荣耀之至。风光日盛,自然有聪明人打起了主意……

1.png

小知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库宝查询得知,“权力的游戏”被多家企业在3个类别下共申请注册商标5个。其中,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核并处于正常状态的商标有2个,分别在第41类(教育娱乐)和第42类(网站服务),其持有者均为北京昆仑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权力的游戏》另一个译名《冰与火之歌》也遇到了与之相同的情况,小知经知库宝查询得知,“冰与火之歌”已由多家企业在5个不同的类别下共申请注册商标7个,其中5个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查,分别在第9类(科学仪器)、第35类(广告销售)、第41类(教育娱乐)、第42类(网站服务)和第43类(餐饮住宿)。

2.png

知名小说或影视作品的名称被他人用来注册商标的现象很常见,从金庸小说一直到现下火爆的《花千骨》,都没能摆脱这样的命运。众所周知,文章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那么,随意拿当红作品名称注册商标的行为有没有侵犯其著作权呢?一般来说,单纯的书名是否构成作品存在争议,很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书名作为作品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都简洁明了,单独抽出时,往往不具有受著作权法保护所需要的独创性。也就是说,拿当红小说书名注册商标的行为虽然不妥,但是很难受到著作权法的追责。

《著作权法》干涉不了“书名变商标”的事儿,那么《商标法》呢?这种做法是否属于“抢注商标”行为而被《商标法》禁止呢?要弄清楚这个疑问,就要从“抢注商标”有哪些典型行为说起。

3.png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谓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已经取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上文已经分析过,书名往往不受著作权的保护,因此,将书名注册成商标并没有侵权其“在先权利”,也算不上是抢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二)抢注其他国家或地域的注册商标。商标的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不能获得商标权的保护,因此,很多企业及个人利用商标的这一特点,抢注商标。如A商标已在中国注册并享有良好的市场声誉,某企业看到其商机将A商标在别国注册并生产销售产品,就属于抢注其他国家或地域注册商标的行为。《权力的游戏》如果在国内企业注册商标之前,已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中国以外的地区获得商标权,那么,国内企业就涉嫌抢注商标。

(三)抢注其他在先权利。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权利冲突的问题。一些在后权利人利用法律的空子,将他人已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等注册为商标。上文已经讲过,这种行为是不被《商标法》所允许的。

借知名小说或影视作品的名气,将其注册为商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聪明人之举。但是,这种行为存在法律风险,想拥有一款能打开知名度的商标,还是拨打中细软热线电话400-700-0065来得靠谱,这里有经验丰富的业务团队和一流专家学者,定能助您拥有一款心仪的商标。

标签: 影视剧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